物业退场后没和新物业交接是违法的。
一. 法律依据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后十五日内退出,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管单位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这包括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及物业服务档案,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同时,原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
二. 具体规定
三. 实际应用
我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场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交接,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