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银行是否有责任”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从您提供的两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来看,主要责任方是涉案的企业和个人。他们通过虚假贸易出口、道具循环出口、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以他人货物充当自有货物、低值高报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并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银行在这类案件中通常不是直接的责任主体。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提供金融服务,如存取款、转账、贷款等,并遵循相关的金融法规和监管要求。在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中,银行可能只是被利用作为资金流转的渠道,而并非直接参与或策划这些违法行为。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在这类案件中完全没有责任或义务。银行在办理业务时,有责任对客户的身份、交易目的和交易背景进行必要的审核和了解,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未能履行这些职责,导致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那么银行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或监管责任。
总的来说,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发票是严重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主要责任应由涉案的企业和个人承担。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应加强审核和监管,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但通常不直接承担这些违法行为的责任。如果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过失或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或监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