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另案要求返还财产的案由应为“合同无效纠纷”。
详细分析如下:
当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基于该合同所产生的财产变动应当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即要求返还财产。这一过程中引发的纠纷,便以“合同无效纠纷”作为案由。在此类纠纷中,需明确合同无效的原因,如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同时,对于财产返还的范围、方式等问题也需进行界定,比如返还的财产是原物还是相应价值,是一次性返还还是分期返还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在合同被判定无效后,当事人可以另案起诉要求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案由即为“合同无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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