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受贿罪已过追诉时效,仍然可以给予党纪处分。
党纪处分与刑事追诉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它们各自有独立的适用规则和程序。在刑事案件中,受贿罪的追诉时效是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一旦超过这个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诉。然而,在党纪处分方面,并没有类似的追诉时效制度。
对于党员来说,其违纪行为无论何时被发现,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都可以根据党内法规进行处分。这是因为党内法规对党员违纪规定了终身追责问责制度。例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实行终身问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开除党籍或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
因此,即使受贿罪的刑事追诉时效已过,纪检监察机关仍然可以对涉嫌受贿的党员进行立案审查,并根据党内法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这种处分不仅是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党内纪律的维护和对其他党员的警示。
综上所述,受贿罪已过追诉时效并不影响对涉嫌受贿的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党纪处分的目的是维护党内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