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协议乙方全部作废是不是以前双方钱都不要互相账清了”,首先我要明确一点:协议乙方全部作废并不意味着双方之前的钱款就自动结清。下面我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这个问题:
协议作废的法律含义:
- 协议作废通常指的是协议中的条款或整个协议因某种原因(如违法、双方合意、一方违约等)而失去法律效力。
- 作废并不等同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自动消灭,除非作废的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债权债务的消灭。
钱款结清的条件:
- 钱款结清通常需要有明确的支付行为或双方书面确认的结算文件。
- 仅仅因为协议作废,并不能直接推断出双方的钱款已经结清。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协议作废后,双方没有就钱款问题进行重新协商或确认,那么原协议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能仍然存在。
- 如果一方认为钱款已经结清,而另一方持有异议,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建议:
- 如果您与对方有关于钱款的争议,建议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 如果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协议乙方全部作废并不等同于双方之前的钱款自动结清。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谨慎对待,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如果您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