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款10万接待是犯法的。这一行为可能构成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具体罪名和法律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证据。
贪污罪: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包括用公款进行接待并意图将这部分公款据为己有,那么可能构成贪污罪。贪污罪的立案标准通常较低,一旦涉及公款且数额较大(如10万),就很可能触犯此罪。
挪用公款罪: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那么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用公款接待若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如将公款用于私人消费、娱乐等),或者数额较大且长时间未还,就可能触犯此罪。
因此,无论是从贪污罪还是挪用公款罪的角度来看,用公款10万接待都是犯法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应该尽快向有关部门自首,并积极配合调查,以减轻法律责任。同时,单位也应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