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首违免罚清单列举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情形-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07-30 公司事务

市场监管领域首违免罚清单列举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情形,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执行文件,如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及轻微免罚清单》等。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全面解答:

一、核心结论

市场监管领域首违免罚清单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同时,清单还会对特定情形进行额外说明,需一并适用。

二、详细解释

  1. 初次违法:

    • 指的是当事人两年内第一次实施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同一性质违法行为。
    • 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是指适用相同的法律条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行为。
    • 通过查询相关执法记录信息,未发现当事人在两年内因同一性质违法行为被有权机关作出处理决定的,可以认定为初次违法。
  2. 危害后果轻微:

    • 违法行为针对特定行为对象的,给特定行为对象没有造成或者造成较小的损失以及不利影响,当事人主动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 违法行为针对不特定行为对象的,没有造成或者造成较轻的社会影响,且给不特定行为对象没有造成或者造成较小的损失以及不利影响,危害范围较小。
  3. 及时改正:

    • 当事人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有正确认识,主动停止、纠正违法行为。
    • 通过召回或者下架涉案产品,退还违法所得,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整改措施等方式使其生产经营符合法定要求,恢复行政管理秩序。
    • 及时改正的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期。

三、特殊情形

  •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期间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不适用首违免罚清单。
  • 引发负面舆情的,也不适用首违免罚清单。

四、执行程序

  • 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后,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适用首违免罚清单的条件,并指导当事人及时改正。
  • 对于符合首违免罚清单情形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不予立案或不予行政处罚,但需做好资料整理及归档等工作,确保有据可查。

综上所述,市场监管领域首违免罚清单的适用情形是严格限定的,需要同时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条件。同时,对于特殊情形和执行程序也有明确规定。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