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没收被监护人的私人财产是违法的。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除了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这是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或无法自我保护的成年人的基本原则。
具体来说,如果监护人擅自处置或没收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案例中的陈某将小玲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并抵押借款,或者何志强将已赠与女儿的房产又过户回自己名下,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此类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对于监护人职责的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和最基本的法律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相关处置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在案例中,小玲和何娇都通过法律手段成功维护了自己的财产权益。
综上所述,监护人没收被监护人的私人财产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侵犯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