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检察监督确实存在期限。具体来说,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因此,如果你有意申请执行检察监督,务必在规定的两年期限内提出,以确保你的申请能够得到受理和审查。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我作为专业律师,将竭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