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没加粗标记生效吗-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合同纠纷

免责条款没加粗标记,不一定影响其生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免责条款的生效条件

  1. 内容合法:免责条款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该条款无效。例如,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

  2. 明确提示与说明: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虽然加粗标记是提示的一种方式,但并非唯一方式,只要提供方以其他合理方式进行了提示和说明,免责条款同样可以生效。

二. 未加粗标记的影响

  • 如果提供方未以任何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责条款,或者虽然采取了方式但不足以引起对方注意,那么该免责条款可能因对方未充分了解而不对其产生效力。
  • 然而,如果提供方通过其他方式(如口头告知、单独列出、设置阅读确认环节等)确保了对方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免责条款,那么即使未加粗标记,该条款仍然可以生效。

三. 实际案例

  • 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免责条款的效力,包括条款的内容、提供方的提示和说明方式、对方的注意程度等。因此,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可能不同,结果也会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免责条款的生效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加粗标记,而更多地取决于其内容是否合法以及提供方是否以合理方式进行了提示和说明。我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都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部分,确保充分了解并同意其内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