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具体来说:
主体责任的承担者:
-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这意味着,党委(党组)既是领导主体,也是工作主体和推进主体。
- 党委(党组)需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来谋划部署巡视巡察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并切实用好巡视巡察成果。
第一责任人的角色:
- 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需要亲自领导巡视巡察工作,包括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环节以及亲自督办重要线索。
具体实践措施:
- 在中央层面,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审议巡视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听取每轮巡视情况综合报告,并研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 在省级巡视中,各省区市已建立完善的制度,如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党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等,以确保党委承担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
- 市县党委同样需要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综上所述,巡视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党委(党组)及其书记需亲自参与并领导相关工作,以确保巡视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