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护法》主要内容包括对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婚姻家庭等各方面权益的保护。具体来说:
一. 政治权利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二. 文化教育权益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 妇女享有接受学校教育和自学成才的权利。
- 政府和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 用人单位在录(聘)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四. 财产权益
- 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平等的权益。
-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五. 人身权利
-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
- 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六. 婚姻家庭权益
- 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
-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我建议您,如果遇到了具体的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可以对照上述法律规定,看自己的哪项权益受到了侵犯,并据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