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的立法进程-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经济纠纷

增值税法的立法进程是一个长期且逐步推进的过程。以下是增值税法立法的详细进程:

一. 增值税法的初步建立

  1. 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发布:

    •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
  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印发:

    • 1993年12月25日,根据授权,财政部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增值税征管方法。

二. 增值税法的逐步修订与完善

  1. 增值税转型改革:

    • 从2004年开始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最终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即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

    • 2012年开始在交通运输等部分行业进行“营改增”试点,逐步扩大至全国各行业。
    • 2016年3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原营业税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 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三. 增值税法的立法进程

  1. 增值税法草案的起草与征求意见:

    • 2019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2020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国务院报送了增值税法草案送审稿。
  2. 增值税法草案的审议与通过:

    • 2022年1月,增值税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 2022年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立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
    •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2023年8月28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
    •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增值税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24年5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增值税法草案将于12月进行三审。
    • 2024年12月21日至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增值税法草案。该草案规定9项免征增值税项目,已经过两次审议修改。
    •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法的立法进程体现了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完善。这一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了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值税法的正式实施,将为我国税收征管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