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十条款规定是什么-王慎云律师|法行宝
2025-07-28 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三十条款规定的是关于政府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及相关鼓励、限制、禁止性措施的内容。具体条款如下:

  1. 政府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2. 产业政策: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政策,限制高消耗、高污染产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3. 鼓励、限制、禁止性措施:国家建立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目录、政府采购和推广使用目录、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目录,规定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产品和技术。
    • 例如,对于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和技术,政府会给予鼓励和支持;而对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和技术,则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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