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延长什么时候实施-陈澄宇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劳动纠纷

产假延长至158天的规定在上海自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后即日起施行。具体分析如下:

一. 产假延长的实施时间

  •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决定中明确规定了产假延长的相关内容。
  • 决定中明确指出,此决定即日起施行,意味着产假延长的规定在通过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开始实施。

二. 产假延长的具体内容

  •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法定产假为98天),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
  • 因此,上海女职工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综上所述,产假延长至158天的规定在上海已经实施,具体自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后即日起施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