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包括哪些内容-凌嘉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合同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所有由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这些条款可能涵盖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福利待遇、保险缴纳、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各个方面。

详细分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 协商一致的重要性:

    • 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基于双方的共同意愿,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擅自更改合同内容。这体现了劳动法中的平等自愿原则,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可变更的内容:

    • 劳动合同中所有由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均可变更,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核心条款。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即可进行变更。
  4. 变更程序:

    • 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提出变更要约、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等步骤。这确保了变更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书面形式的要求:

    • 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书面形式能够确保变更内容的明确性、具体性和可追溯性,为双方提供清晰的权利义务依据。

实例说明

假设某公司与员工小张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月薪为5000元,工作岗位为销售员。后来,公司因业务调整需要,与小张协商一致,决定将小张的月薪调整为6000元,并将其工作岗位调整为销售经理。此时,公司应与小张签署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明确记载薪资调整的数额、工作岗位的变更以及生效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这样做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能确保双方权益的明确性和法律保障。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且此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双方权益的明确性和法律保障。如果你有任何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