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没有权利不让老百姓上自家门口的路。
通常来讲,村子里的道路是供村民们共同使用的公共通道,不能随随便便就被阻止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如果道路是村集体所有的,或者是经过相关部门规划成公共道路了,那村民们就没有权利去阻止别人通行。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道路因为维修、施工等原因,暂时被封闭起来,并且有合理的通知和公示,那在这特定的期间不让走也是有道理的。但这种封闭必须是临时的,不能影响到村民们的基本出行需求。
如果碰到道路被阻止通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和相关的责任人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下来,还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村委会这类的基层组织去反映,让他们来帮忙调解或者处理一下。
总的来说,村里没有权利随意阻止老百姓上自家门口的路,这是村民们的公共通道,应该保障大家的通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