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某个技术特征不一定可以通过等同侵权来认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等同原则与特意排除规则的关系
- 等同原则的定义:在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是对专利权利要求字面保护范围的扩张,是对专利权字面侵权的适当补充。它鼓励技术创新,并为专利权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护。
- 特意排除规则的限制:如果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权利要求中特意强调某一特征的用语含义,并有意排除特定技术方案,那么根据特意排除规则,不应再通过适用等同原则将被排除的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这一规则确保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具有足够的法律确定性和可预见性。
二. 具体案例分析
- 在(2020)最高法知民终1310号案件中,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明确限定了在“每个边上”设置边位夹持装置。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后,可以理解权利人在专利申请时存在排除被诉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即在治具托盘相对的两个边上设置边位推拉装置)的意思。因此,法院未将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以等同认定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三. 结论
- 我的观点:在判断缺失某个技术特征是否可以通过等同侵权来认定时,需要仔细分析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确定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是否特意强调了某一特征,并有意排除特定技术方案。如果是,则不能通过等同原则将该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因此,缺失某个技术特征不一定可以通过等同侵权来认定,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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