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行政区划调整归哪里管-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3-19 行政纠纷

宪法规定行政区划调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国务院管理。具体分析如下:

一. 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规定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基本原则和归属。虽然宪法条文并未直接明确具体的管理机关,但为行政区划调整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该规定具体明确了行政区划调整的管理机关和程序。根据此规定:

    •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 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等变更,以及涉及海岸线、海岛等特殊地区的隶属关系或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需报送民政部备案。

二. 管理机关及职责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等重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
  • 国务院:负责审批大部分行政区划的变更,包括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等,以及涉及特殊地区的变更。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负责审批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并需报送民政部备案。

综上所述,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区划调整的管理机关主要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国务院,具体根据调整的内容和范围,由相应的机关进行审批和管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