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漏判罚金 是否能以裁定书形式补充-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27 行政纠纷

法院漏判罚金,不能以裁定书形式补充。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完整、准确地反映案件的审理结果,包括判决的罪名、刑罚、罚金等各项内容。如果法院在判决书中遗漏了罚金,这通常被视为判决的错误或瑕疵。

对于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一般不能通过裁定书的形式来补充判决书中遗漏的罚金。因为裁定书通常用于对判决书中的笔误、计算错误或者遗漏的判决事项进行更正或者补充,而罚金的遗漏属于判决内容的遗漏,应当通过更加正式的程序来处理。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如果法院发现判决书中遗漏了罚金,应当及时收回原判决书,并重新制作一份完整的判决书。如果判决书已经送达给当事人,并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那么法院可能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这一错误。这通常包括由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或者由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等方式。

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判决书中遗漏了罚金,应当及时与法院联系,并说明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一错误,但通常不会通过裁定书的形式来补充遗漏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