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执行内容的执行通知书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裁定吗-凌嘉敏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刑事辩护

具有执行内容的执行通知书确实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裁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此处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根据相关法律解释,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以及司法确认裁定书等,都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

因此,如果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且具有明确的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它就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的“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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