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不正当竞争法区别-马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7-26 公司事务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区别与修订亮点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25年6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将于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在多个方面对原法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以下是新法的几个主要区别与修订亮点:

  1. 监管范围的进一步扩增:

    • 新法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特别是针对数字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的现状,完善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平台规则进行不正当竞争,平台经营者也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经营者施加诸多限制。
    • 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也得到了完善,如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新媒体账号名称、应用程序名称或者图标”明确为混淆行为。
  2. 责任明确到人:

    • 新法规定,有关单位违反规定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除经营者要承担相应责任之外,经营者的负责人及收受贿赂个人也要被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
  3. 处罚力度的调整:

    • 商业诋毁和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高处罚提升至500万元,妨害执法调查对个人最高处罚1万元、对单位可处最高10万元罚款,显示了“重罚时代”的来临。
    • 虚假宣传的罚款下限被取消,现行法最低罚20万元的规定不再适用,情节轻微者或可免处罚。
  4. 新增大型企业滥用优势拖欠中小企业货款的规定:

    • 新法明确将大型企业滥用自身优势拖欠中小企业货款的行为写入其中,并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依法查处。这一修订与2025年6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呼应,旨在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监管范围、责任明确、处罚力度以及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等方面都进行了重要的修订和完善。这些修订不仅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也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秩序性。如果您在具体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我将竭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