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自建房民法典293条关于采光权的规定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一条款同样适用于城镇自建房。如果自建房的建设违反了相关标准,导致相邻建筑物的采光受到影响,那么权利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赔偿损失。
在具体应用中,如果城镇自建房的建设确实侵犯了相邻建筑物的采光权,受影响的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自建房的建设者进行整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设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城镇自建房的建设过程中,建设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确保不影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如果因建设行为导致相邻建筑物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建设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