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和犯罪成立一样吗-韦端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25 刑事辩护

犯罪预备和犯罪成立不一样。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定义与性质:

    •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它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过程的一个阶段,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
    • 犯罪成立:是指具备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行为,需要满足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责任三个一般要件。
  2. 区别:

    • 犯罪预备只是为犯罪做了准备,但并未实际着手实施犯罪,因此犯罪构成要件还未齐备,不能认定犯罪成立。
    • 犯罪成立则意味着已经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且该行为具有违法性和有责性。
  3. 法律后果:

    • 对于预备犯,法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预备行为虽然有一定社会危害性,但因其未进入实行阶段,所以危害相对较小。
    • 犯罪成立则意味着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4. 实例说明:

    • 假设某人为了盗窃而购买了撬锁工具,并多次前往目标房屋附近踩点,但尚未实施撬锁进入房屋的盗窃行为,此时该人的行为就属于犯罪预备,尚未构成盗窃罪的成立。

综上所述,犯罪预备和犯罪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定义、性质、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如果您对此类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