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受案回执怎么写-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5-03-17 刑事辩护

受案回执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针对“非法经营”的受案回执,以下是详细的填写指南:

一. 受案回执的基本结构

受案回执由公安机关受案单位填写制作,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报案人(单位)、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二. 首部填写内容

  1. 文书名称:已印制好,无需填写。
  2. 受送达人姓名(报案单位名称):填写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姓名或者报案单位名称。

三. 正文填写内容

  1. 报案日期:填写报案人提交报案的具体日期。
  2. 案件名称:具体可采用“违法嫌疑人名称+案由”的方式,如“张三非法经营案”。
  3. 受案登记表文号:填写公安机关受案登记表的文号,如“X公(XXXX)受案字〔XXXX〕号”。
  4. 查询方式:填写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如电话、网址或电子政务平台等。
  5. 联系人:填写受案民警或者办案民警的姓名。
  6. 联系方式:填写受案民警或者办案民警的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四. 尾部填写内容

  1. 成文时间:填写受案回执制作的日期。
  2. 单位名称:填写制作受案回执的公安机关单位名称。
  3. 受案单位印章:加盖受案单位的印章,确保文书的法律效力。

五. 示例模板

受案回执

你(单位)于XXXX年XX月XX日报称的“张三非法经营案”我单位已受理(受案登记表文号为X公(XXXX)受案字〔XXXX〕号)。你(单位)可通过电话(XXX-XXXX-XXXX)或访问网址(www.example.com)查询案件进展情况。联系人:李警官,联系方式:XXX-XXXX-XXXX。

受案单位(印):XX县公安局

年月日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张三

年月日

六. 注意事项

  1. 及时制作与送达: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受案回执,并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在场时当面签收;不在场的,可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
  2. 签名与盖章:附卷的文书尾部应当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签名;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的文书,不必要求其签名,但应当加盖受案单位印章。

我的建议:在填写受案回执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法律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