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可不可以让普通职工自证有罪-吴勇波律师|法行宝
2025-07-24 刑事辩护

纪委不可以让普通职工自证有罪。

首先,从法律原则上来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任何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的原则,这是保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也必须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不能强迫被调查人自证其罪。

其次,纪委的调查权是有限度的,它主要侧重于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而不是对普通职工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对于普通职工的犯罪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和起诉。

最后,从实践角度来看,让普通职工自证有罪不仅违反了法律原则,也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处理。因为自证有罪往往是在被迫或压力下做出的,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难以保证。而且,如果允许纪委强迫普通职工自证有罪,那么可能会引发更多的冤假错案,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纪委不可以让普通职工自证有罪。如果纪委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普通职工涉嫌犯罪,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