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对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黄海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劳动纠纷

医院对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返聘条件、职责、待遇及管理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 返聘条件

  1. 工作需要与身体健康:退休专家需因工作需要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 职称与年龄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相应的执业资格,正高男70岁以下、女68岁以下,副高男67岁以下、女65岁以下。
  3. 返聘时效性:退休一年内未申请返聘或不接受医院返聘者,今后不再返聘。

二. 返聘专家的职责

  1. 医疗、教学、科研工作:在门诊部、医务科或科室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主要接诊挂专家门诊号的患者,并可根据需要接诊挂普通号患者。
  2. 参与医院管理:服从医院安排,参与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或教学督导工作。
  3. 会诊与收治患者:根据科室邀请或医院安排,按时参加科室查房、会诊等,并负责收治住院患者。

三. 返聘专家的待遇

  1. 退休工资与返聘津贴:执行退休工资,并每天补助返聘津贴。
  2. 工作量计算奖金:根据挂号费、收治住院患者数量及门诊诊疗费等工作量计算奖金。
  3. 其他工作与教学工作:因工作需要安排其他工作,按相应标准发放奖金和津贴;参加教学工作,按现行课时酬金标准发放。

四. 返聘专家的管理

  1. 申请与审批:要求返聘的退休专家需本人申请交人事科,由人事科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2. 签订协议与工作安排:返聘专家与医院签订协议,由医务科安排工作。
  3. 日常管理与考核:返聘专家的请假等日常行政事务由门诊部负责,医院每月对专家门诊重点质量指标进行考核。
  4. 解聘条件:返聘专家在医疗活动中收取红包、回扣等,或未经院方同意在城区内其它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等情形,医院有权解聘。

这些规定旨在充分发挥退休专家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确保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