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确实包括婚外情所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指的是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包括基本人权及财产权等,且其生父或生母需承担抚养责任。非婚生子女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未婚男女所生子女: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形,即男女双方均未结婚,在同居期间生育了子女。
已婚男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这正是婚外情所生子女的情况,包括已婚一方与未婚第三方同居并生育子女,以及双方都已有婚姻关系,但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关系并生育子女。这类子女在法律上同样被视为非婚生子女。
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男女双方的婚姻因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而被法律认定为无效,那么在这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育的子女也属于非婚生子女。
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当婚姻因胁迫、欺诈等可撤销情形被一方申请撤销后,在此期间生育的子女同样属于非婚生子女。
妇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这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情形,妇女在遭受强奸后所生育的子女,同样归为非婚生子女的范畴。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包括婚外情所生子女,他们在法律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对他们进行危害或歧视。同时,对于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他们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