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工伤做司法伤残鉴定十级,做劳动能力鉴定能否达到工伤九级”的问题,我为您整理了以下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司法伤残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种不同的鉴定体系,它们依据的标准和目的也有所不同。司法伤残鉴定主要是用于确定伤残程度,作为民事赔偿、刑事量刑等法律事务的依据;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用于评估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作为工伤赔偿、安置等劳动保障事务的依据。
针对您的情况,如果您在司法伤残鉴定中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并不能直接决定您在劳动能力鉴定中的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这一国家标准来进行的,该标准以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程度为主要依据,对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有具体规定。
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对于多处伤残情况,有相应的晋级原则。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存在两个十级伤残,且这两个伤残是发生在同一器官或系统的多处损伤,或者是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的损伤,那么有可能晋升为九级伤残。但具体的晋级情况还需要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专业的鉴定和综合判断。
因此,您是否能达到工伤九级,还需要看您的具体伤残情况是否符合劳动能力鉴定的晋级原则。我建议您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了解相关的鉴定标准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无论您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如何,都请保持积极的心态,配合治疗和康复,争取早日恢复健康。如果您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再次鉴定或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