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监护人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吗-李志刚律师|法行宝
2025-07-22 婚姻家庭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然而,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的顺序会依次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这里所说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并不局限于与未成年人有血缘关系的人,只要他们具备监护能力,并且愿意承担监护职责,同时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就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因此,在没有法定监护人(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没有血缘关系但符合条件并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组织,是可以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