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房产有抵押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具体分析如下:
法律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也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产等),即便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执行过程中的保障措施:
- 法院在执行时会考虑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若被执行人仍未迁出,法院才可以强制执行。
- 同时,法院会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
综上所述,唯一房产有抵押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但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居住权益。如果你面临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我会为你提供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