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家庭承包确权后有两人不是集体成员三轮收回吗-肖响华律师|法行宝
2025-03-15 婚姻家庭

二轮家庭承包确权后,如果确权时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不是集体成员,在第三轮土地承包时,这两人的土地权益是否会被收回,取决于多种因素。

一. 土地确权与集体成员身份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政策,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权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在二轮家庭承包确权时,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不是集体成员,但这并不影响该家庭整体作为承包方的地位。确权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确认和保护,只要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且土地承包合同真实存在,那么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二. 土地收回的情形

关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土地可能会被收回:

  1.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2. 承包方全户消亡或自然闭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及相关政策,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期内,承包方全户消亡或自然闭户的,承包主体灭失,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

  3. 承包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如果承包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并经发包方同意,那么土地可以被收回。

  4. 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的,承包方的土地承包权将被依法收回并给予相应补偿。

三. 针对问题的具体分析

  1. 如果确权时两人不是集体成员,但仍是家庭成员:

    • 如果这两人在确权时虽不是集体成员,但仍是家庭成员,且该家庭整体没有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也没有全户消亡或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那么他们的土地权益在第三轮土地承包时一般不会被收回。
  2. 如果这两人在确权后已不再是家庭成员:

    • 如果这两人在确权后因婚姻、收养、继承等原因已不再是该家庭成员,且他们本身也不是集体成员,那么他们在该家庭的土地承包权将随之丧失。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会立即被收回,而是需要看该家庭是否继续承包土地以及是否存在上述收回土地的情形。

四. 结论与建议

二轮家庭承包确权后,如果确权时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不是集体成员,在第三轮土地承包时,这两人的土地权益是否会被收回,取决于他们是否仍是家庭成员、家庭是否继续承包土地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收回土地的情形。

  • 建议:当事人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动态,及时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土地承包政策。如果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或存在土地权益纠纷,应及时与村集体或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必要时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