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探亲假的规定-李凤影律师|法行宝
2025-07-21 婚姻家庭

探亲假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与亲属团聚的权利而设立的一种假期制度。以下是对探亲假相关规定的详细解答:

一、探亲假的范围和条件

  1. 适用对象:

    •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在册正式职工)。
  2. 探亲条件:

    •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 学徒工、熟练工、见习生、实习生在转正前不能享受探亲待遇。
    • 到外地进修与配偶分居在一年半以上的职工,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3. 特殊规定:

    • 《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的亲属或抚养人,但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 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母亲,因此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二、探亲的假期

  1.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 探亲假期包括: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以及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的路程假。探亲假和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探亲假期的工资与路费

  1. 工资:

    •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发给本人的标准工资、保留工资、附加工资及粮价补贴、副食品补贴,其他补贴、津贴和奖金不能计发。
    • 实行计件工资的职工,有计时工资标准的,按本人计时工资标准计发假期工资;无计时工资标准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数额计发。
  2. 路费:

    • 职工探亲往返的路费,按相关规定办理。
    •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保留工资、附加工资的总额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 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应按规定报销其往返路费。

四、探亲假期的安排与其他规定

  1. 假期安排:

    • 各单位要有计划地合理安排职工探亲的假期,避免一年内安排过于集中。
    • 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女职工到配偶或父母居住地点去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所在单位可连同产假一并安排其探亲假。
    • 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安排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假期中有学术活动或其他公事不能离开,可由本单位另作适当安排。
  2. 其他规定:

    • 夫妇双方都是职工,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常团聚的,由本人申请,双方单位协商确定哪一方享受探亲待遇。
    • 各单位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准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
    • 职工在探亲往返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期返回单位的,需取得相关证明并经单位审查同意后,耽误的时间可算作路程假期。

五、地方差异与特殊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省份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探亲假的具体规定有所调整。例如,贵州省和陕西省在探亲假的实施细则中就有一些差异性的规定。因此,在具体执行时,还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总的来说,探亲假是职工的一项合法权益,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职工能够享受到与亲属团聚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