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以及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刑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二.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三. 战时从重处罚
例如,如果某人故意破坏了军队的通信设备,导致军队无法正常通信,那么该行为就可能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如果是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坏,且造成了严重后果,那么也将面临相应的刑罚。在战时,这类犯罪行为的处罚将会更加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