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条款是第七十二条。该条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若逾期仍不改正,用人单位将面临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这一规定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