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手机诈骗案后 必须告知被害人权利义务吗-宿梦醒律师|法行宝
2025-07-21 刑事辩护

在检察机关处理手机诈骗案后,必须告知被害人权利义务。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具体来说,当检察机关对手机诈骗案进行审查起诉时,被害人在该阶段依法享有特定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检察机关有责任向被害人告知这些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被害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这些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知悉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获得保护的权利、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以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等。

同时,被害人也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如作证义务、如实提供证据和陈述的义务、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陈述的义务,以及接受检查的义务等。

因此,检察机关在处理手机诈骗案后,必须依法告知被害人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这是法律程序的重要一环,也是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