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靠路边60公分远行走被电动车撞了,行人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下面我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同时,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责任判定
行人行为:行人靠路边60公分远行走,符合“靠路边行走”的规定,且没有提及行人存在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如突然横穿马路、闯红灯等。因此,从行人的行为来看,其并没有过错。
电动车行为: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如果电动车撞了行人,且行人没有过错,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电动车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特殊情况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行人虽然靠路边行走,但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如突然弯腰捡东西、突然变向等)导致电动车无法及时避让而发生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人有过错,那么可能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电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综上所述,行人靠路边60公分远行走被电动车撞了,如果行人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或其他过错行为,那么行人一般是没有责任的。如果发生此类事故,建议行人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