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诉讼并不存在四个等级的说法。司法诉讼一般指的是诉讼程序,根据我国的司法体系,诉讼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审判、执行等阶段,而并非分为四个等级。可能您询问的是法院的四级两审终审制,以下是对此的详细解释:
一. 四级两审终审制
四级:指的是我国法院的四个层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两审终审制:指的是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的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司法诉讼并不存在四个等级的说法,而法院的层级设置和两审终审制是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