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收到答复之日算不算60日内-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的60日期限是包含收到答复之日的。行政复议的60日期限是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的,这60日是自然日,包含节假日。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起算点

  • 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知道”是指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权和起诉期限。若行政机关未告知,则从相对人“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保护期限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5年(涉及不动产的案件为20年)。

期间计算

  • 计算单位:60日以自然日计算,包含节假日,起始日不计入60日内。
  • 特殊情况: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 邮寄申请: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只要邮戳日期在60日内,即视为有效。

截止点

  • 正常情况:从起算点开始往后推算60日,若第60日为节假日,则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
  • 特殊情况:如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截止点会相应顺延。

因此,在收到行政复议答复之日,如果仍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的60日内,那么该答复是符合行政复议期限规定的。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行政复议的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