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再审的法律文书范围-胡军律师|法行宝
2025-07-19 行政纠纷

关于民事诉讼法再审的法律文书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是可以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类型:

  1. 判决书:

    •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认为有错误的,通常情形下都可以申请再审。但需注意,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以及按照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判决不能申请再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民事判决部分原则上也不能申请再审。
  2. 裁定书:

    • 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主要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两类裁定。对于其他类型的裁定,如管辖权异议裁定等,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
  3. 调解书:

    •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原则上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但在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这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实践中,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的情形较为罕见,更常见的申请再审理由是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再审的法律文书范围主要包括判决书(部分除外)、裁定书(特定类型)和调解书(特定情形下)。当事人在申请再审时,应确保所申请再审的法律文书属于上述范围,并符合再审的法定条件。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