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后才成立的合同有哪些-郝恺宁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合同纠纷

交付后才成立的合同主要包括实践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与定金合同。以下是对这两种合同的详细解释:

  1. 保管合同: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在保管合同中,只有当保管物被实际交付给保管人时,保管合同才正式成立。在此之前,即便双方有保管的意愿和约定,但由于未完成保管物的交付,合同并未生效。

  2. 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则是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其成立的要件。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只有当定金被交付给对方,定金合同才会生效。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践合同的具体成立条件和细节可能会因法律规定的不同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别。例如,在某些保管合同中,可能对于保管物的交付方式、交付地点等会有特定的要求;而在定金合同中,对于定金的数额、交付时间等也可能有相应的规定。

因此,在涉及到实践合同的相关事务时,当事人必须充分了解和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成立和有效履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