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明之前的承诺书作废是有效的。下面是详细的分析: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在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申请时出示并签名的协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备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二、承诺书与离婚协议的关系
承诺书通常是一方在特定情况下向另一方作出的承诺,可能涉及财产、行为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在离婚前签有承诺书,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明之前的承诺书作废,那么这份承诺书在离婚后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对婚内所有事项进行协商后达成的最终一致意见,它取代了之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约定,包括承诺书。
三、法律建议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写明之前的承诺书作废是有效的,但前提是双方已经就所有事项达成一致,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