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取证必须遵循的原则-谢兴华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合同纠纷

电子取证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必须严格遵循一系列原则以确保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以下是对电子取证必须遵循的原则的详细阐述:

一、严格依法取证

  1. 取证主体合法:进行电子取证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权限的机构或个人,如执法机关、监察机关等,且取证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 取证程序合法:取证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报批、搜查、扣押、收集提取、勘验检查、鉴定和技术调查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材料。
  3. 取证内容合法:取证时应只收集与案件直接相关的电子数据,避免扩大取证范围,同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严格保密。

二、“一体收集”优先

  1. 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优先扣押电子数据的原始存储介质,并按要求及时封存,以确保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2. 无损技术提取:当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时,应利用只读、克隆、校验、镜像复制等无损技术进行现场提取,避免对原始数据造成破坏。
  3. 补充固定方式:在既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又不能无损提取电子数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电子数据,并在笔录中详细说明取证过程和原因。

三、全面及时取证

  1. 全面收集:不仅要收集电子数据本身,还要关注其存储介质、网络环境以及可能存在的隐藏数据或痕迹,确保不遗漏任何关键信息。
  2. 及时固定:电子数据具有易改变性和易灭失性的特点,因此一旦发现涉案电子数据,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固定和保存,防止数据被篡改或丢失。

四、坚持全程留痕

  1. 制作取证笔录:在取证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取证的时间、地点、方法、过程以及封存状态等信息,并附电子数据清单,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2. 邀请见证人:在取证时,应邀请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名或盖章,以增加取证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3. 同步录音录像:对于重要的取证活动,如搜查、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应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确保取证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综上所述,电子取证必须严格遵循依法取证、“一体收集”优先、全面及时取证以及全程留痕等原则,以确保取证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