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申请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特定行为:
-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其他可能危及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的行为。
要求被申请人迁出住所:
- 如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共同居住,且被申请人的存在对申请人构成威胁,申请人可以要求被申请人迁出共同住所。
获得临时庇护:
- 申请人可以寻求公安机关、妇女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的帮助,获得临时庇护。
报警求助与紧急救助:
- 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公安机关提供紧急救助。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
- 申请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威胁,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依法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 申请人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经济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其他相关权利:
- 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
- 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人身安全保护令;
- 申请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总之,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措施。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后,申请人可以依法享有上述一系列权利,以确保自身及其相关近亲属的安全。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