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7-18 行政纠纷

先行调解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该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以下是对先行调解的进一步解释:

  1. 先行调解的定义:

    • 先行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后、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依职权或依当事人申请,对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委派调解组织、指定专职调解员或由法官主持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纠纷实质性化解的程序机制。
  2. 先行调解的范围:

    • 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等,均属于适宜先行调解的范围。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3. 先行调解的原则:

    • 自愿原则:先行调解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 程序有限性原则:先行调解程序必须对调解的期限做出具体严格的规定,不得久调不决。
    • 合法原则:先行调解既要程序合法,也应当实体合法。
  4. 先行调解的优势:

    • 高效便捷,降低解纷成本。
    • 柔性解纷,促进社会和谐。
    • 优化配置,提升审判质效。
    • 保护隐私,调解自愿优先。
    • 服务大局,推动多元共治。
  5. 先行调解的流程:

    • 当事人可以在起诉时向立案窗口提出先行调解的意愿,或者在收到法院的通知后,同意进行调解。
    • 调解员会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的具体情况和争议点,然后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尝试找到争议的解决方案。
    •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一致,会签署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并履行完毕后,案件即可视为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功,案件会立即转入审理程序。

综上所述,先行调解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助于高效、便捷地解决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