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串通投标由谁处罚”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出的详细解答:
串通投标行为的处罚主体主要为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二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进行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罚情形:
- 对于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串通投标行为,由县级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罚。
- 以《招标投标法》为例,处罚措施包括:对中标项目金额处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若存在违法所得,会一并没收。
- 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甚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司法机关处罚情形:
- 若串通投标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通常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如果是单位犯罪,还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综上所述,串通投标的处罚主体及措施因情节轻重而异,由行政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有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