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暗管排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若通过暗管排放污染物,即属于违反该法条规定的行为。
其次,若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具体到暗管排污,若排放的污染物超标且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即可能构成该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犯罪。
综上所述,企业暗管排污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禁止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还可能因严重污染环境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规范排污行为,避免触犯法律。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