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定密的直接依据是保密事项范围。以下是详细分析:
一. 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与地位
- 制定主体:保密事项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如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分行业、领域制定。
- 法律地位:保密事项范围是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简称,是机关、单位定密的直接依据。它详细规定了不同行业、领域中的国家秘密事项,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
二. 保密事项范围的内容与结构
- 内容:保密事项范围涵盖了国防、外交、科技、金融等多个行业、领域中的国家秘密事项,并对这些事项的保密期限、知悉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 结构:保密事项范围通常包括正文和目录两部分。正文对某一行业或领域的国家秘密进行归纳分类,概括某种密级所包括的国家秘密范围;目录则为表格形式,详细列出具体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 定密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 严格依据: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 程序规范:定密过程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包括学习研究保密事项范围,特别是与本行业、本领域业务工作相关的部分,并据此开展定密工作。
四. 特殊情况的处理
- 不明确事项的确定:对于保密事项范围中没有规定,但属于保密法规定情形的国家秘密事项,机关、单位可以提出不明确事项的申请,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保密法进行确定。
- 派生国家秘密的处理:对于派生国家秘密,即基于已定密事项产生的新信息或载体,其密级应当与原始秘密的密级一致,并在新载体上标注与原始载体同样的国家秘密标志。
综上所述,保密定密的直接依据是保密事项范围,它是机关、单位开展定密工作的核心指导文件。在定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事项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定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