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他们也没有监护能力时,有监护能力的兄、姐就应当担任未成年弟、妹的监护人。这意味着,在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哥哥是可以成为弟弟或妹妹的监护人的。
此外,该法典还规定了兄、姐作为监护人时可以送养未成年弟、妹的两种情形:一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但在此情况下,兄、姐送养未成年弟、妹时,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意;二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
总的来说,哥哥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担任监护人的,并且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但具体是否适合担任监护人,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