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时需要通知债权人。
公司分立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在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利益,确保债权人在公司分立过程中能够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公司合并
同样地,公司合并时也需要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公司合并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合并过程的合法合规,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结论
综上所述,无论是公司合并还是分立,都需要在法定时间内通知债权人,并履行相应的公告义务。这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确保公司合并或分立程序合法合规的重要步骤。如有任何关于公司合并、分立或债权人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请直接向我咨询。